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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加强专项课题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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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服务全省高等教育理论研究的平台作用,学会自2021年起组织实施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工作,迄今共立项232项,累计投入课题经费220多万元,为全省高校教师更好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年上半年,学会组织专家对2021年立项课题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大部分课题研究达到了预期效果,涌现出了一批学术质量优、应用价值高的课题成果,有的课题已经产生了较好的实际效益。但也有部分课题存在一定质量问题,包括: 结题内容与立项申请研究方案不符、结题材料较为粗糙、研究报告创新性与规范性不足等。为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质量,特作如下要求:

1. 课题主持人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课题研究,以更负责任的态度,严格按照科学研究规范和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开展研究工作,自觉保障课题研究质量。

2. 立项课题所在单位应做好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课题主持人需要按照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相关论证、评审、结项等工作,确保课题组按时、足量、保质完成研究工作。

3. 2023年度立项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必须组织开题,加强过程管理。重大课题结项必须提交至少一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论文应为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标明课题名称。

4. 学会课题立项工作将试行项目淘汰制,对研究投入不足、成果质量低的课题,经专家评审后作撤项处理,后续资助经费不再拨付,项目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请学会项目。

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学术意识、责任意识,加大课题研究投入,加强课题全过程管理,保障课题研究质量。




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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